化学化工学院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报告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-10-11浏览次数:12

为进一步加强对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,有效处理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发生丢失、被盗(抢)等意外事故发生时,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,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,及时处理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、财产安全,保护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我院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并附预案。

一、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

1.加强对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,广泛开展安全教育,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,保证全员对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肃性认识,并悉知相关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。

2.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、使用,及时消除隐患,发现安全隐患管理疏漏及时报告,及时协调处理。

3.各存储点位的实验室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的第一管理责任人,易制爆、易制毒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。相关人员需定期参加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。

4.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必须严格做到五双,即“双人保管、双人运输、双人使用、双人双锁、双人记账”。

5.购买使用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需严格根据学校的采购流程进行申购,不得擅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。

6.在日常管理中,实验室负责人及使用人员应当熟知相关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特性(毒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、致癌性、爆炸性、易燃性等),充分了解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,熟悉主要的控制措施等内容,检查中一旦发现存在丢失或在使用中发生盗抢情况,立即根据预案进行处置。

二、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

(一)发现丢失或被盗的应急预案

1.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的情况,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实验室负责人进行核实。实验室负责人需立即核实情况,确认为丢失被盗后第一时间将“发现丢失时间、丢失化学品种类、丢失数量等相关情况”等信息报告学院,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,以便后续调查处置的开展。

2.学院安全员接到相关丢失被盗情况报告后,需第一时间将“发现丢失时间、丢失化学品种类、丢失数量等相关情况”报告学校保卫处及相关部门,由学校保卫处进行调查并采取报警等措施。

(二)发生抢夺等情况的应急预案

1..任何人员遭遇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被抢夺等情况时,应当在保证自身人生安全的情况下,尽快报警并反馈校保卫处及学院。

2..在反馈信息时,应尽可能说清事件发生地点、实施抢夺人员的特征、被盗抢的化学品种类数量等信息,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,以便后续调查处置的开展。

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:67791119,.报警电话: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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